吴某原系在校大学生,1997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因在改造中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在1999年3月和2001年8月,分别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减刑共3年,2002年8月刑满出狱。
吴某出生在一个小山村,全家五口人,父亲年老体弱。两个姐姐在他6岁多时就出嫁了,父母拉扯着他,靠耕种几亩农田度日。虽然家境贫困,但吴某从小学习十分努力,18岁那年,他以高出本科分数线30多分的成绩被一所大学录取,成为一名天之骄子。
怀揣着父母和两个姐姐准备的3000元学费,吴某兴高采烈地赶到学校。然而,省城毕竟不同于乡村,交完学费,所剩的钱没有"潇洒"几次就已经花光了。钱没有了,生活费咋办?除了东挪西借,他毫无办法。不久,他就债台高筑。
一个偶然的机会,吴某发现同寝室一个同学的皮箱忘了上锁,就迅速从皮箱里翻出100元钱,然后若无其事地关门离开。事后几天,吴某一直在惊恐中度过,深怕有人问起。后见该同学一直没有提起钱少了的事,也就放下了心。
事情如此顺利,吴某不禁暗自得意,还以为自己手段高明。
其实,吴某也知道这是一条堕落的路,但是没有钱的时候,还是禁不住诱惑,一次、两次、三次,渐渐地便一发而不可收拾。记得有一次,一位室友偶然说起他的一个老乡很有钱,家里一次性就给他汇来了1500元。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吴某当晚就准备好了手套和尖嘴钳,溜到那位同学的宿舍,窃得现金1200元。
靠偷窃,吴某很快便还清了债务,还存下了一笔钱。每当他私下数着自己偷来的钱时,兴奋之余,他也暗自担心,毕竟纸包不住火。思来想去,他为了不暴露自己,就决定暂时"刹车",看看"风向"再说。
在此后的两年学习生活中,吴某安心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而且与老师、同学也相处得不错,是班上的"红人"。
吴某也曾想过,今后老老实实做人,安安分分工作,把自己的过去忘记,一切重新开始。
然而,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在即将毕业的半个学期里,因为各种聚会、找工作等,吴某的开支很大,以前偷窃存下的钱很快就花完了,怎么办?他又一次面临人生的抉择。
"与其忍受无钱的折磨,不如最后大干一次,狠狠捞一把,再金盆洗手。"面对犯罪的万丈深渊,吴某再次迈出了自己堕落的脚步。
经过周密"侦察",吴某选择了把学校的电脑房作为盗窃目标,趁全校师生在开联欢会的一个晚上,潜入电脑房内,抱出两台电脑,在学校外卖得15000元现金。
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法网恢恢,吴某的所作所为不到一个月就东窗事发,吴某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
当吴某的父母听到这个消息时,当场气晕了过去。
吴某走进了监狱,而他的同学却一个个怀揣烫金的毕业证书走进了一个个让人羡慕的工作单位。对比如此鲜明,吴某在监狱中几次想割腕自杀,均被值班民警阻止。通过监狱民警无数次苦口婆心的教育疏导,经过父母多次到监狱规劝,看到大家都原谅了自己的过去,吴某阴暗的心灵开始出现了一丝丝光亮。
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经过入监3个月的学习和教育,吴某终于树立了改造信心,决心重新做人。他在监狱里积极劳动,认真学习,遵守法纪,还主动帮助其他罪犯搞好学习和劳动,一年下来, 他竟然得到了记功一次、表扬一次的奖励。看到他的表现,考虑到他曾经上过大学,监狱很快把吴某调到教育监区当教员。这期间,他抓住机会,报名参加了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而且积极鼓励其他罪犯参加考试。1999年3月,吴某通过了12门专业考试,获得会计专业大专文凭,并被人民法院依法减刑1年6个月。
在此后的改造中,吴某更加认真、努力和踏实。2001年8月,吴某又被人民法院依法减刑1年6个月,并且在刑满前顺利考完了本科全部课程。2002年8月,吴某怀揣两个自考毕业证书刑满出狱。
回归社会后,吴某利用在监狱技术班学到的技术,贷款办起了一个养鸭场。尤其可贵的是,他一边用心钻研养殖技术,一边参加了研究生的考试,2003年12月,他第一次走进了研究生考场,遗憾的是,差30分上线。但他并不气馁,决心下次再考,一定要走出一条真正的新生之路。
吴某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说有一个美好幸福的未来,然而他却犯了盗窃罪,被判刑送进监狱服刑改造。但他在监狱民警的教育和自身努力下,真诚悔过自新,两次减刑,参加国家自学考试,拿到了大专和本科毕业证书,出狱后还报考研究生,实在难得,让人感叹。
一个天之骄子,为什么多次盗窃成为罪犯呢?
校园犯罪,尤其是大学生犯罪成为值得重视的社会现象。从本案的情况看,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吴某缺乏法律知识,法制意识淡薄。二是吴某自身修养不够,抵抗不了金钱的诱惑。他每次实施犯罪前,对自己的行为都有一个审视的过程,但因为前几次的侥幸得手,使得他侥幸认为自己的手段高明,不可能被人发现。这几乎是犯罪分子的共同心理特点,也是他们由此滑向犯罪深渊的开始。
吴某在监狱内痛定思痛,知耻而后勇,不仅获得了两次减刑,而且参加自学考试,获得大专和本科文凭。最难得的是他回归社会后仍然坚持学习,还努力考研究生,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要求,这既是监狱对罪犯教育改造结下的硕果,也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