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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谁创造了死的艺术(1)

取彼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

——《诗经·巷陌》

罪犯的命运各不相同,同样是品行恶劣,一个在受苦受难,一个却位极皇权。

——玉外纳

目睹了种种杀戮之后,1793年的一位革命者对他的同伴说:若不是想到我们一起引出的眼泪,我早就笑出声来了:人是什么东西!

人这种“东西”,有时非常残忍。从文字史的第一行开始,人就把自己的残忍不无得意地记载下来了。比如在中国,三苗始有“五虐”之刑,“截人耳鼻,阴黥面”。至夏时,变为“大辟、膑辟、宫辟、劓、墨”五刑;至周再变为“墨、劓、宫、刖、杀”。这是五种比较经典的酷刑,不用说,哪种都很痛苦。所谓“五刑”。只是一种修辞学上的说法,不是量的概念。刑罚在中国历史上,花样多得令人发怵,其施刑过程的惨烈,足令观者欲来世不复为人。当你略为知道一些中国历史上的酷刑之后,你就不得不同意,上面所说的那经典的“五刑”,实在是一种“文明”、一种“恩惠”——

后世暴君酷吏,始有法外之刑,如炮烙、煅炼、抽肠、悬脊、剜膝、剥皮、鼎烹、甑蒸、腰斩、寸斩、刷洗、鸩毒之类,何其惨哉!

——《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

这只是说的酷刑中之一小部分。仅从字面看,已可猜测到惨烈程度。其中有些名目颇为阴毒,听起来不知道所云何事,如“刷洗”——如果受刑者以为那是要给他洗个泡泡浴,他就真的太蠢了!“刷洗”,就是把犯人剥光,用沸水淋遍全身,烫出泡后,再用铁丝刷子将皮肉刷掉一层。如此反复数遍,可把人刷得露出骨头。不难看出,类似酷刑,多在行刑过程中就可令受刑者死亡,决难完成全套动作。因而一些天才的酷吏不断创造出推迟死亡、延长痛苦的刑罚,以达到令受刑者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效果。

不可思议的是,酷刑作为一种背离人性的野蛮杀人行为,却在文明发育的同时,也在日益“完善”和发展!明人吴尔埙在其所著《仁书》中,罗列了一揽子极端不仁的刑罚:“曰湛身,曰焚,曰炮烙,曰炙,曰自刭,曰不食,曰闭口,曰雉经,曰扼吭,曰立槁,曰没阵,曰触,曰坠,曰鸩,曰烹,曰菹醢,曰脔,曰斩,曰车裂,曰磔,曰锯,曰囊朴,曰剥,曰剖拉,曰杖,曰笞,曰槌击,曰剌,曰幽,曰冻,曰疽发背,曰恸哭。”酷吏为世界所作的这番“贡献”,绝非雕虫小技。而世界其他地方亦毫不示弱,各自都推出了骇人听闻的刑杀,以凑成洋洋大观之“人类恶行艺术总览”。

更不可思议的是,尽管发明了五花八门的刑杀,在刑杀中追求痛苦的极致,然而刑杀过程却变成了人类欣赏痛苦的表演!而刑罚的本意,原是要通过受刑者的痛苦震慑人众,结果多数群众不仅未受任何震慑,反倒在观刑时兴味十足到流涎!

看客的兴趣盎然,行刑者的施虐狂热,受刑者的惨痛号叫,抹成了人类文明史中一幅幅的“野蛮风俗画”。是谁创造了这门艺术?是谁剥夺了人类自由死亡的权利?

昏庸皇帝及酷吏们在虐杀民族英雄岳飞之时, 使用了“披麻问、剥皮拷”——在岳飞父子挺过了常规刑罚拷掠之后,主审大理寺正卿万俟,令人将疑犯脱光衣服,以鳔胶涂于布条上,裹缠在疑犯浑身上下。待鳔胶在肌肤上凝结粘牢后,再令力大役吏撕下布条,皮肉即随之撕下,惨不忍睹。岳飞难熬如此酷刑,只得求死,于是屈招,而后死于风波亭下……

另一位民族英雄是袁崇焕。这位屡屡打败努尔哈赤的抗清名将,虽然官已做到了崇祯的兵部尚书,最终却落到了魏忠贤余党手中,落得个“投敌叛国”、处以磔刑的下场。

所谓磔刑,就是将人活剐——但并不是今人所说的剥皮,而是在人身上小块小块地割下肉来,直割出几千块,俗称“杀千刀”,令受刑者不能遂死,往往要几天才能气绝。因而此刑又有脔割、剐、寸磔的别称,而它的正式名称却非常文雅,叫“凌迟”:凌原作“陵”,意指山的缓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即是说,三尺高的陡坎,车子就上不去;百仞高山,车却可以顺着缓坡慢慢爬上去。“陵迟”,就是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叫人犯死。凌迟行刑时,先用渔网紧缠犯人,令其肉从网眼中鼓出,即以薄刃削去,扔进一小筐中,如此反复,直至肌肉剔尽,而往往人还未死。明宦官刘瑾受凌迟之刑,规定要割3357刀,分3天割完。刽子手在割的时候,因为怕他昏死过去,因此每割10刀便歇一歇,并大声吆喝以为犯人提神。明末才子郑因党祸获凌迟之罪,1639年8月26日黎明,在北京甘石桥西四牌楼受刀。是日万人空巷,就像过节似的,群众一大早就到了刑场。郑未穿鞋袜,坐在箩筐中,轻声向家童交代诸般后事;刽子手正在磨刀;早到的群众在指指戳戳交头接耳,好一派熙熙攘攘和平景象!这是行刑前的一刹那,他们在等监官到场……

时辰一到,在刽子手的齐声唱和中,监官宣读了判决结果:“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这时人们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上,兴奋得面红耳赤,人头攒动,有的上树,有的爬房,必欲看个究竟。那一天,刽子手特别卖力,挥舞轻刀,演出庖丁绝技,不一会儿,就把郑的肉割成了首尾相连的长串花瓣,一缕一缕地挂在身上,像刺猬似的!然后是开膛取内脏,郑的肝、肺被血淋淋取出挂上旗杆;再割下头挂上杆子。随后,验证了所割刀数,监官交差去了。这边却是曲未终人不散:群众纷纷涌上前来争购割下的人肉!这是刽子手的商品意识。此前由于“操作不当”,袁崇焕刑后竟被群众冲上去肆意撕咬,白白损失了好些钱财!这就是明末之北京群众。

有明一代,朱家天子个个都心似蛇蝎,从朱元璋那阵起就如此。元末张士诚聚众暴乱,自封吴王占了江苏。其弟张士信做他的“丞相”,以无用书生黄敬夫、蔡彦文、叶德新三人为参军,时人作《十七字令》讥曰:“丞相做事业,专用黄菜(蔡)叶,一夜西风起,干瘪。”未几,朱元璋大将徐达兵至苏州,城破之后,黄、蔡、叶三人被抽出肠子挂在树上,直至干枯。

朱元璋对付犯人,每用抽肠之刑。刑时,置一长杆,杆中央系上绳结,挂在门字架横梁上,就像一杆巨大的秤。秤杆一端是铁钩,另一端吊着石砣。将铁钩一端放下,钩入犯人肛门,肛周以尖刀旋出一圈,剥离出肠头,然后慢慢降下石砣一端,人的肠子就被渐渐抽出来高悬空中,绷成直线,犯人一会儿就气绝身亡了。至晚明,农民军首领张献忠,便全然不讲“刑艺”了,他用更快捷的方式:将人的大肠头从肛门处挖出,绑在马蹄上,然后猛抽马一鞭,肠子瞬间就被抽将出来。

张献忠虽然抽人肠子没有耐心,但剥起人皮来,却颇有“艺术感觉”!据王朝《甲申朝事小记·张献忠记》,张献忠剥皮先从受刑者后颈开刀,由此向下至肛门处,切开一条口子,掰开皮肤向两边撕,撕到手臂处止,然后撑开,状若蝙蝠。此后就不管了,让受刑者慢慢地死,一般要经过一天多折磨才会断气。张献忠攻掠成都时,就曾把一个表面降了“大顺朝”而内心仍念着明室的龚完敬剥了皮,再把整张的皮缝起来,里面揎进草,令人拿着它传谕四方,以儆效尤。剥皮当日,还将龚家百余口人全数处斩。

张献忠部将孙可望,也算得是个角色。此人先是降明,封了秦王,后又降清,封了义王。《明末纪事补遗》载,御史李如月对永历帝弹劾孙“擅杀勋将,无人臣礼”,孙将李抓到他那里,令张应科将李如月剥皮。张把李绑在朝门之外,面前放上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李问这是干什么?张说,这是揎你的草。李如月詈骂道:“此草棵棵是文章,节节是忠肠!”令李跪,李又骂道:“我乃朝廷命官,岂可跪贼!”旋被按倒在地,从背脊处割开,将皮剐至臀部,李大叫:“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并痛骂孙可望。直剥到四肢,砍断手脚,又从前胸开始,李一直骂不绝口,只是声音渐渐微弱,至气绝方止。

明正德七年(1512),“赵疯子”赵谋反,兵败被俘。武宗朱厚照令将37名叛乱首要分子在午门处决,其中6名剥皮,所剥之皮为他制成马镫,供乘骑之用。事在《万历野获编》——

武宗朝剥流贼皮以饰马镫,出入必乘踏之。谏者以太祖有成禁为言,而上不顾也。太祖开国时,亦有赃官剥皮囊草之令,遭此刑者,即于所治之地,留贮其皮,以示继至之官。闻今郡县库中尚有之。而内官娶妇者亦用此刑。

剥皮自朱元璋起,频为所用,太监娶老婆要被剥皮;贪污赃银60两以上者剥皮。各府州县衙,均设剥皮场所,俗称“皮场庙”。俞樾在《茶香室四钞》中说,永乐时两广提督韩观,嗜杀人,所用椅子坐褥就是一张完整的人皮,其口鼻耳目俱全,脸在椅子背上,头发披散在椅背后。剥皮之刑始于五代。北齐高氏皇帝,个个喜欢剥皮。高澄逮住叛逃者侯景的妻儿,令人剥去他们的面皮,再投入大油锅,在沸油中煎死。北齐少年皇帝高恒,则常常观看剥人面皮取乐。

中国刑罚中,较为独特的还有钉颅。不难理解,钉颅就是把钉子打进脑袋中。钉颅又叫凿颠,据《汉书·刑法志》,凿颠之刑战国时就有了:“陵夷至于战国……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烹之刑。”谓其首创者为商鞅。前秦时,左光禄大夫张平因为力谏,惹恼了主子,符生令人“凿其顶而杀之”。由于钉颅在头顶施刑,伤痕细小,又藏在发间,不易为人觉察,故多出现在民间私刑,或谋杀之中。此类遗闻《酉阳杂佾》、《子不语》、《益都耆旧传》、《辍耕录》等等笔记类书中均有记载。

与凿颠并举的镬烹之刑,则频繁见于史籍,因而更为经典。镬是那种没有脚的鼎,庞大而笨重,壁厚,易于保温。所谓镬烹,就是把人投下去活煮,类同炖肉。刑后的“人肉汤”,往往会被施刑者吃掉。史载最早的烹人者是周夷王(前585~前572在位)之烹齐侯。战国时,乐羊为魏将军,为文侯攻中山国。中山君抓了乐羊的儿子,将其镬烹,炖了肉汤,并派人把这肉汤送给乐羊,告诉他这是他儿子的肉。乐羊接过去,呼噜呼噜吃了一大碗,以示其决不退兵。结果中山被荡平。此事令文侯大感动,说乐羊食子乃是为了我啊!文侯大臣堵师赞却在旁边说:是啊,乐羊连儿子都能吃,还有什么他不敢吃的呢?文侯顿时有所悟,此后乐羊并未得到魏侯信任。

刘项兵争时,项羽勇武气盛,自谓击刘邦如击蚊蚋,但就是屡击不中,每每被其滑脱。于是项羽捉了刘邦老父,在两军阵前摆下鼎镬,威胁要当着刘邦的面烹了他父亲。不料刘邦是个无赖,根本不为所动,还说如果他父亲的肉炖好了,请分点汤给他喝!

镬烹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喝人肉汤。作为刑罚,镬烹乃是一种“高规格待遇”!汉武帝所倚重的智囊人物主父偃,曾大言曰:“臣结发游学四十余年,身不得遂,亲不以为子,昆弟不收,宾客弃我,我蹙日久矣。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看来主父偃其人生就一副小肚鸡肠!由于出身寒微,年轻时颇不得志,弄得到处碰壁,所以一旦“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便会炫耀富贵、口出狂言,说什么生时不能享五鼎食,死也要闹个五鼎烹!他没想到的是,一语成谶,自己最后真被武帝烹杀了!

东汉末,董卓为乱。颍川太守李及其好友张安为董卓俘获,将被烹杀。入鼎前,李、张相戏曰:“不同日生,乃同日烹!”笑就鼎镬。此后,镬烹之刑在历朝历代被刑官玩得溜熟,且又分出水煮和油炸两法。明成祖朱棣的“靖难之役”过后,建文帝的绝大部分朝臣都在“壬午殉难”中死节了。其兵部尚书铁铉凛然不降,对新主朱棣破口大骂,朱棣令人割去他的口鼻,强使其下跪,铁铉死不就范,最后被投入沸油中烹炸。据说铁铉在油锅中始终背向朱棣,将其拨转,很快又背对朱棣了;再令拨转,尸体却猛地爆裂,沸油喷射,吓得施刑者四散而逃……

在历史上所有的虐杀方法中,有一种无论如何也堪称世界之最:那就是吃人。此法从未入于刑律,但被吃者往往是刑余之人;此活动从未列进体育比赛,但总是剪径豪强吃了孤立无助者。这真是名副其实的弱肉强食。见诸史籍的较早吃人范例,是殷纣王将文王长子伯邑考做了肉羹,并胁逼文王一起“品尝”。文王从政治上考虑,喝了儿子肉做的羹汤。另一个较早出现的群众吃人场面,发生在公元前685年——

十二年秋,宋万弑闵公于蒙泽。遇仇牧于门,批而杀之。遇大宰督于东宫之西,又杀之。立子游。群公子奔萧,公子御说奔亳。南宫牛、猛获帅师围亳。

冬十月,萧叔大心及戴、武、宣、穆、庄之族以曹师伐之。杀南宫牛于师,杀子游于宋,立桓公。猛获奔卫。南宫万奔陈,以乘车辇其母,一日而至。

宋人请猛获于卫……卫人归之。亦请南宫万于陈,以赂。陈人使妇人饮之酒,而以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见。宋人皆醢之。

——《左传·庄公十二年》

宋国南宫万与猛获,搅动政变未遂,一个逃到卫,一个逃到了陈,迫于宋国强烈的引渡要求,陈和卫不得不交出了此二人。结果是,宋人群起而食之。全国来分食两个人怎么分呢,用“醢”的法子——剁成肉酱。据《史记·黥布列传》,公元前196年,刘邦杀了梁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赐诸侯。”把政敌剁成酱,与诸侯分而食之。

五代闽主王延政驻兵建州,其福州的部下伏击叛军,斩杀7000余人,尸体尽被肢解,人肉晾干做成肉脯,以充军粮——这是“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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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