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800001819

第一百二十二章:团灭(上)

第一百二十二章:团灭(上)

无论这场战斗最终的结果将会是什么样的,现在,要是不要了林夕的性命的话,这最终的情况都将会是他们死无葬身之地,所以,哪怕就算是那魔帝后期强者很是不愿意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在这样的时间段之中也不得不做出来,的确很是没品啊,但是,相比较其他而言,这样做,却也还是有着一定意义的好不好?

当那种强烈的光芒开始私掠到了林夕面前的时候,林夕自己也都同样还表现出了相当浓郁的恐惧,很是显然,要真把自己和对方拿起来比较的话,现如今的林夕定不会是那样强者的对手,哪怕就算是自己的手中拥有霓凰剑也都是一样。

到了仙王这等层次,本身就已经没有必要在去弄出那些事情来了,这一点,林夕自己的心中其实比谁都要清楚的多,自然,到了这等时候,心中也都很是明白自己的重要性啊。

他既然已经决定这般的去做了,那就表明,这一切他都已经想好了,甚至于可以说段时间之内做到自己需要做的事情这并不是多夸张的,对方真正的开始恼羞成怒,这也都一样是他林夕心中觉得很是正常的情况。

这就是现在的他林夕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哪怕就算是十分明白这等结果,很多时候,也都必须要做好一切的准备。

所以,当对方直接开始攻击自己的时候,林夕固然这脸上出现了一些很不爽的情绪,却也始终没有多少意外在里面,因为他的心中比谁都要明白现在的自己之重要性,只要能够要了自己的性命,这不单单是报仇这般简单啊,更加主要的是,这一场本身被自己打破的平衡就将会直接完全消失掉。

这才是现在的林夕最不愿意看见的,毕竟,事情发展到现在这种程度,不单单已经是自己的事情了,更主要的乃是这场团队之中双方很是重要的举动,这些,都是需要考虑在其中的好不好,要是林夕一点都不在想明白的话,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死掉了,这结果,可想而知,甚至于那怕就算是他自己都不会放过自己的。

赶忙第一时间前去抵挡,对于林夕自己而言,这乃是一场太过强烈的事情,到了现在这种氛围,稍微出现一点点的疏漏都很有可能会死的很惨很惨,既然如此,还不如当自己的对手去死好了。

聚集了全身上下的所有力量,林夕动用自己手中的霓凰剑就是那般的一挥。

事情发展到现在这种地步,不管对于谁而言,这都将会是一场很大的考验,林夕也都是如此。

他很清楚的知道,短时间之内自己要是不做出反应的话,最终的结果就定会是自己死的不能再死了,战争,对于他而言,其实并不算是十分强大,甚至于自己都已经做好了一切的死亡准备了。

可并不代表自己就真的在这个时候能死好不好,对于他而言,现在死完全就是扯淡一样的结果,不单单是坑害掉了自己大哥,更是将这两个世界的人全都给坑了。

他并不是一个十足善良的存在,但是,却同样是一个问心无愧的存在,至少,在这个时候,他的心中十分明白自己的重要性,所以,哪怕就算是明明知道这样自己或许会出现点问题,在此刻,他却也始终表现出了相当强烈的诚意,只要自己能够成功,那一切本身该有的事情就都完全不存在了。

所谓的死亡,所谓的更高级战斗,甚至于之后自己的策划,这些本身看上去都不可能出现在自己身上的存在,在这个时候却都找上门来了,自己,一个一般的仙王,真的就能够扛得住吗?说实话,林夕自己的心中并不是很了解,但是,这一刻却也始终觉得,是自己的责任自己就必须要付起来。

多少年了,自己都未曾表现出这样的情绪来了,现如今,自然也就只能这般一步步的去走,或许,这并不一定就是对的,但是,要是他自己做出了之后自己会后悔终生的事情,却是林夕最不愿意看见的事实好不好?

对于他来说,要求自己的其实就是一种问心无愧,哪怕就算明明知道这一点很难做到,但是,始终,在他的心中这一切也都还必须要成功,因为,他没有失败的底气,也承受不住这样的失败不是吗?

这才是林夕一直以内心之中最重要的想法,也都是他不敢说出这些的主要原因。

当事情发展到现在这种时刻的时候,林夕的心中其实是真的开始有些忐忑了起来,他并不知道自己这一次是不是真的能够成功,也并不清楚,要是失败了这将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但是,始终,在他的眼里,这一切却也还是自己所必须要经历的。

哪怕就算明明知道这结果或许很是让人难受,但是,始终,这样的情况却也还是必须要自己去做的不是吗?

手中那剑芒在这个时候开始一点点的弥漫到大家面前了,林夕在瞬间之中,双目开始渐渐变成了金光,看上去是如此的恐怖之极,但是,却也还同样拥有足以震慑心神的东西,说实话,发展到这一步,林夕已经没有多少想要灭掉对方的冲动了。

因为他的心里很是清楚,现如今的自己根本就不会是对方的对手,但是,始终,那种感觉却也就都没有变过。

换成任何的时候,到了现在这一步之后他的心中也都必须要清楚这一点,实力,永远都是自己安分守己的最大底牌,稍微出现一点差错,最终的自己死了也就算了,还能够连累其他人,这可就不是他所想要的了好不好?

战争,永远都是如此,当你看到的一幕幕开始一点点出现的时候你所幻想的一切就并不是你所看到的一切了,所有的结果当真正出现的时候都会让人吃惊无比,而现在林夕弄出这样一个剑芒,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状况,这可就是谁也都很难猜测的事情了好不好?换言之,就算是他能够猜到又能如何呢?自己有多大的力气就用出多大的力气,真要是在出现一些其他问题,自己真就有办法不成?这不典型的在扯淡吗?

换言之,哪怕就算是自己的实力到了这个时候更为强悍了起来,在很多情况下,要是不是对手的话也都始终还不是对手,这没有什么可羞耻的,这就是事实,一个不容辩驳的事实,你就算是想要去否认,这也都没有办法啊。

这一刻的林夕才算是真正的理解了这一切,反观对方,现如今的那种表情,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其实当林夕弄出现在这一剑的时候,也同样令的无数高手都开始为之动容,谁也都不曾想过,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一步林夕竟然还能够直接攻击,这是何等的强悍啊,以至于就算是他们,在这样的时间段之中第一时间所想到的也都只能是防守吧?

这个石斛那可是一个真正货真价实的超级强者啊,但是,别人不能克服心中恐惧也就算了,这小子却是实实在在的克服了,防毒,这一切在他的心中都是这般的毫无价值一样,令的无数高手开始觉得不可能,但是始终却也还是有一种前所未有激烈的冲动,那种冲动,可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够拥有的好不好?这个林夕,当真就是出乎了所有高手的意料了。

不单单是他们,就算是林夕自己,在发出这样攻击的时候其实也都很是难以接受,自己本身的实力是什么样的他的心中可是清清楚楚啊,要是没有霓凰剑,哪怕就算是本身实力在怎么强横,对于林夕而言,这也都不过就是一种很难相处的手段而已。

可是,现在这却变得完全不一样了,因为霓凰剑,因为自己现如今的实力,不管是哪一种,都已经让自己本身的实力朝着一个很高的层次去进发了,而这样的进发,乃是林夕真正一直以来都梦寐以求的好不好?

说实话,将一切的事情都弄出这般激烈的环境,这并不是林夕之前就想要看见的,但是,现在,对他来说,保住自己的性命,或者说是将这一群家伙的劣势给放大一些,却就成了这小子心中最想要去做的事情了。

不管自己现在是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该做的事情这也都还是要做不是吗?这对他来说,才是真正重要的考验啊。

在看看那魔帝后期高手,好吧,在这个时候整个人的表情都起到了一股翻天覆地的变化,一股股的震惊之中甚至于出现了丝毫的恐惧,这算是怎么回事?自己这手段应该还不至于令的他彻底放弃自己的手段吧?

更加不可能要了他的性命啊,但是,现如今这样的表情却始终还是令的林夕多少有些开始不敢相信了起来,这样的状况,估计就算是换成是谁,到了这一步,也都多少有些蒙圈啊。

那强烈的光束,在这个时候终究将对方给完全弥漫到了里面,不得不说,林夕的这一次攻击绝对已经到了极其恐怖的地步了,以至于哪怕就算是他们本身那些高手一个个也都能够感觉到前所未有激烈的感觉。

这要不是还都在战斗之中的话,估计第一时间冲上去的魔帝绝对不会很少。

最快更新无错小说阅读,请访问 请收藏本站阅读最新小说!

同类推荐
  • 异界修真之我要成神

    异界修真之我要成神

    唐寅,一个意外重生在异界的混混。本以为重生在天才之躯,再加上自己的猪脚光环可以纵横异界,却不知这世高手如云,神体辈出!看他如何凌傲众生,走向成神之路!
  • 暴力法神

    暴力法神

    以魔能为力量,分为武士和术士,武士擅长近战,术士擅长远攻,这几乎是千古以来的定律,但是因为一个人——黎阳,这一切的定律都不再是定律。武士?术士?近战?远攻?这些区分对我都没有用。我是术士,但是我也可以让对手尝试一下我的拳头!法神不暴力,好意思自称法神吗?身为一个古武者,就算是穿越到了异世界,也要沿袭古武者近战的风格!身为一个古武者,就算是被判定为远攻的术士,也要沿袭古武者暴力的风格!身为一个古武者,别人只拥有一种属性,我却是要拥有所有的属性……以身体为阵,收集六属性本源成为阵基,看黎阳怎么一边成为一个顶尖阵术士一边修炼成一代法神。
  • 异界天魔

    异界天魔

    2130年,猎人凌羽,穿越到了异界龙朔,成为家族显赫的纨绔子弟,宇文凌,为前任背黑锅,被父亲发配太行山苦修,从此开始他的修炼生涯,练武我有超级武器,本以为可以逍遥生活,没想到天意弄人,身份的变化,让凌羽不该何去何从,亲情,友情,爱情,该如何选择,是宁愿天下人负我,还是宁愿我负天下人,一念成神救苍生,一念成魔踏血河,
  • 天目

    天目

    右手捏着一片残旧的纸片,陈铭的双目骤然而变,漆黑的眼瞳缓缓的变成一片雪白,仿佛一片放大的雪花,眼白散发着幽幽的蓝光,点点雪花飘落,视线中,手中的纸片开始一点点的复原,紧接着,待到纸片彻底复原后,脑海中猛然显现出了一门逆天武技。眼睛恢复原状,陈铭甩手丢开了手中的纸片,旋即目光平静的看向左手边,那里赫然便放着一叠堆得高高的各种残破物件......这里有强大的武者,捉星拿月,易如反掌。这里同样有普通的凡人,为着永恒的力量,不断的努力。当天外异客,带着一双天目降临此世,本就混乱的世界,将被搅的愈发的混乱,对面着正与邪,善与恶,爱与恨,天目少年如何强势崛起,一切尽在本书之中。弥煞新书《无尽世界穿梭者》已上传,新书期间,求推荐求收藏求点击哇!
  • 天道传承之路

    天道传承之路

    大劫将至,万物应劫,天道传承,混沌圣体现!看他如何与鸿钧等4位创世神尊共同联手,对抗大劫,拯救天下苍生!
热门推荐
  • 名动天下之美人倾国

    名动天下之美人倾国

    女主是一个女扮男装,在街上坑蒙偷骗、插科打诨、富有同情心的小混混;还是一个武艺高超,扶弱济贫,被百姓尊称为盗圣的“天神”;更是一个拥有倾城绝世容貌却鬼马精灵、冰雪聪明的少女。她智斗众富,扮鬼吓人,看似玩世不恭、圆滑邪气却心底善良、自主独立。无数人被她的所惑,无数人想把她占为己有,但咱们的女主属于超级无厘头的新女性,在男尊女卑的世界依旧可以唯我独尊,傲视众家美男。因为美男还没出来几个,所以简介就先略过了,以后再慢慢添。本篇是属于比较另类一点的穿越文,虽然帅哥成群但没有小鸟依人,谈恋爱的戏份很少,多半是众男主纠缠女主(女主能躲则躲),女主在各种困境中如何以智取胜,像是如何不让别人知道她是盗圣、如何帮助弱小之类的东东~~不喜勿入······p.s:卷一是写女主在民间和众富豪公子之间的智斗和纠葛,卷二是写女主入宫之后的宫廷之争,至于女主为什么入宫,以什么方式呆在宫中,暂时保密~~谢谢亲们的支持,多多留言,多多投票,鞠躬~~偶会努力努力努力更滴!!--------------------------------------推介一下偶的耽美文《江湖风行榜之校园篇》(已完成)喜欢耽美的亲记得支持一下吼~~O(∩_∩)O~~地址:谢谢亲们的支持喽~~O(∩_∩)O~~
  • 异能田园生活

    异能田园生活

    开新书《九零炮灰彪悍逆袭》啦,拜托宝贝们过去投个票支持一下啦! 意外穿成农女一枚,家穷势弱被人欺!还好老天给力,给了空间和异能,带着家人开心去种田!欺负我的人,自然要给欺负回来啦!至于夫君嘛,这可马虎不得,得好好挑挑哦!
  • 非卖品(完本)

    非卖品(完本)

    一个奢华的流金地域,一段浪漫的豪门爱情。她,聪明、漂亮,拥有无数女孩梦寐以求的身材,而且是法律系研究生,得天独厚、才貌双全,他,是她的男友,及金钱和地位于一身,他是他的发小,当他遇到她时,注定改变一生。她永远清楚自己需要什么,并为其不惜一切代价,他正欣赏她这点,于是两人发生了不寻常的关系,而他的发小却在遇到她之后,方寸大乱,一夜之间,兄弟,恋人,也许都是泡影……一个聪明的女人也许注定一辈子孤独,而她的路是自己选择的,她周围的男人甘愿做她的奴隶,她如何主宰他们,我们拭目以待!················佳期的分隔线················有些人,我们注定要为此付出一辈子。我们以为自己可以忘记的事情,过了之后才明白,那时永远扎根在心底的毒瘤。原来,回忆是最痛彻心扉的幸福。非卖品第二步全线登陆,全新的情节脉路,柔情引爆这个夏天最唯美的豪门恋曲。《双生复仇:总裁明星妻》http://m.pgsk.com/a/119699/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重生娱乐圈之绯闻天后

    重生娱乐圈之绯闻天后

    【男强女强】【娱乐圈】【重生】【宠文!】-------------------------------------------她本是影视歌三栖明星,与二流男星一见如故。她爱他,亲手把他捧上巨星宝座。却是渣男残忍,在她丑闻缠身之际,递上一纸离婚协议,又将堕胎药掩藏食物中,亲眼看她吃下。红血弥漫,暴雨滂沱,一道闪电划过,上天怜她,让她重返花季年华。再活一次,她定扭转乾坤。拍电影,取影后,炒楼盘,开公司,重生一世混的如鱼得水。钱?十一位数够不够?名?妇孺皆知行不行?男人?高深莫测的地产大亨,誉满全球的著名导演,一呼百应的国际巨星,手段辛辣的精明经纪……她本暗暗发誓,牢牢守住自己的一颗心,再也不要轻易交付。可是那个男人,宠她,爱她,敬她,帮她,温柔以对,让她如何逃脱难自拔?阴谋阳谋,她淡定解决。污蔑陷害,她一一击破。真真假假,虚与委蛇,对不起,她没兴趣!且看一代巨星,浴火重生,怎样玩转娱乐圈,翻手为云覆手为雨!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有关本文更新】每天都会更,前期慢,后期快,一般不会断。时间不固定。确有事情更不了,会留言置顶。看文的亲要留言收藏,不许霸王,鞠躬~~~最后,欢迎跳坑!撒花~~~
  •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马克斯·韦伯是当代西方影响最大的思想家。他的这本书,反映了韦伯思想的总趋势。被西方学术界公认为世界名著。
  • 重生就要让爱更幸福

    重生就要让爱更幸福

    前世无儿无女丈夫早逝的她,如何在今生儿女双全与幸福相伴?重生意味着可以洗牌重来,意味着改正一切错误,重生真的就能事事顺利一切无忧么?重生是上天的眷顾,当坦然接受重生后,你是一个人潇洒一家人幸福还是让更多的人拥有幸福呢?
  • 茶山俏姐妹

    茶山俏姐妹

    车祸,穿越。一家五口,几亩茶田,生活困苦。娘亲多病,父亲憨厚,弟弟可爱,妹妹能干;而她——是个忤逆不孝,好吃懒做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家人神色各异,她淡定自若;自立自强,发家致富;可是这个妹子实在是太固执了,打死都不相信她的改变;居然将她要发家致富的想法当成败家散财?!日子长了,能干的妹妹终于对她诧异;包起头巾一起来采茶,她兴奋过了头,唱了一嗓子茶山情歌——咳咳,她是唱歌,为什么真的引来了“砍柴的少年郎”!?
  • 谁曾许我地久天长

    谁曾许我地久天长

    有人曾说,如果你一直不爱一个人,就不要忽然爱上他,否则当你爱上他,就是失去他的时候。恩雅遇上昀哲的时候,她已经有了宇枫。
  • 红楼逸梦潇湘情

    红楼逸梦潇湘情

    一纸丹凤诏,多少忙乱人。太子病重,御医回天乏术,皇上下旨,大赦天下为太子祈福,并且下了一道圣旨:选官宦人家女儿,为太子冲喜。很多官宦之家都忙着聘女儿,贾家也不例外,大家长们急急忙忙的,迎春探春都匆忙间问名纳彩,订了亲事。王夫人又请元妃赐婚金玉良缘,可怜宝钗只做了宝玉二房。贾府中只剩下年纪尚小的惜春,还有寄人篱下的黛玉…为了讨好皇帝皇后,元妃听从王夫人的话推荐黛玉。面对贾母苦苦相劝,面对贾府中众人的冷言冷语,面对所谓的骨肉亲情,想着幼小时候那一缕似有似无的情怀,黛玉毅然决然,选择了为太子冲喜,凤冠霞帔进了东宫,开始了新的生活。等待妹妹的又是什么呢…推荐自己的新文《梦续红楼之盗玉》【脂砚斋最新出品红楼文系列】《水润珠华点绛心》作者:沧海明珠《红楼之潇湘辞》作者:夏轻尘《红楼之玄黛情浓》作者:泪语忧潭《红楼逸梦潇湘情》作者:长河晨日【脂砚斋出品种田文系列】《继室谋略》作者:瑾瑜《嫡女谋略》作者:月色阑珊《小妻大妾》作者:沧海明珠《庶女无敌》作者:雁无痕号外,号外:强力推荐一部虐文给大家,虐虐更销魂哦!《鸩妃》作者:鹤梦竹影推荐好友好文:《红楼之玉溶潇湘》作者:雨若菲彤《一水溶玉梦红楼》作者:人幽若兰《玉漪碧水续红楼》作者:月下菊《红楼鸳梦玉舞蹁跹》作者:心若芷萱《残后风华》作者:一露走来《部长别太坏》作者:浅水的鱼《红楼之禛玉》作者:纳兰蝶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