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可思议的是,他只用脚勾着帐顶就能悬在空中,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这是人还是鬼啊?
“小东西,你不记得我了?十三年前?”古煜好心的提醒道。
十三年前?灿夏转转眼珠,回忆涌入脑中,莫非他是十三年前的那个能听懂鸟语的小男孩?
没想到都长成大人了,看样子得有二十三四岁了。
“噢——原来是你啊,古煜。”灿夏想了起来。
古煜一个旋转,人就落定在地上,表情有些激动:
“真没想到,你还记得我的名字!看来我真有魅力,这些年你是不是对我日思夜想呢?”
“呸!真够自恋的!我记得你是因为本小姐记忆力强,无论什么人,什么事都能过目不忘。”灿夏一盆冷水浇下去。
古煜酸溜溜的说道:
“我说过,你是我的,我可警告你,你的心里只能有我,至于那个什么蠢太子,还有那个叫诺儿的小厮,你最好离他们远点。”
“咦?你怎么好像什么都知道?”灿夏诧异,十三年来,古煜并没有出现过,为什么他会知道太子与诺儿的事?
太子的事尚可打听出来,可是她与诺儿的事,就算是唐家的人,也并不知情啊,
古煜得瑟道:
“当然,这些年我可是一直看着你长大的,你的一举一动我都一清二楚,你想背着我跟别的男人勾勾搭搭,我肯定——哼,把那个男的弄死。”
灿夏郁闷了,自己一直生活在唐府,身边的人不是亲人就是下人,难道唐家不仅有皇后的眼线,还有古煜的奸细?
“说,奸细是谁?!你居然派人监视我!”灿夏恼了。
她决定,回去一定要锄奸!把那些潜伏在唐府的奸细统统除掉!
古煜则不急不徐道:
“确实有奸细,不过我派的可不是人哦,是鸟,哈哈!”
呃——对呀,他是精通鸟语的。
“你这个鸟人,真是太过份了!”灿夏怒道。
这么说,他还真是什么都知道,因为鸟儿无处不在,谁也不会去防着一只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