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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告诉莫珩,我需要时间考虑,他爽快的答应了,看来婚姻大事都是需要时间考虑的,因为说不准考虑考虑着就同意了。

回了房,我先找了连伯,连伯说我顶着一个哭丧脸准时被人告白了吧。

我问:“被人告白不是该小脸绯红,喜不自胜么?”

连伯问我从哪得来的看法,我说是街边买的小黄书里说的。

连伯说:“被喜欢的人告白是那样的,你又不喜欢莫城主。”

他一针见血了,我半响缓不过神。

我说:“不对啊,我记得我是喜欢莫城主的,那时候合欢一说起他,我就心跳加速,不过我好像总会喜欢合欢喜欢的人和物……”

连伯说:“所以现在合欢去了,你就没有参照物了。”

他又一针见血了,我想我得找找自己的感觉。

我问连伯,喜欢一个人是怎样的心情,连伯说就像我说的那样,小脸绯红,心跳加速,双眼熠熠生辉,手脚颤抖……我立刻把他打住,并且陷入沉思。

我可以很肯定很负责任的告诉自己,我对莫珩没这些反应,但也不否认在见到帅气逼人的莫珩时,精神难免振奋。当我将这个看法告诉连伯后,连伯表示我们的前途很堪忧,我问为什么,他说要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有名望有长相又是城管的男人,在同一个女人身上遭受到两次拒绝,多半是会想不开的,不是撕了对方就是和对方一起死。

我问,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要么毁了她,要么同归于尽。

连伯拍着我的肩膀说,孺子可教。

我立刻表示很慌张,拉着连伯的袖子问怎么办。

连伯分析道,若是落荒而逃,我们没那个轻功,若是客气请辞,莫珩恐怕不会轻易罢休,若是条件交换,除了肉体也没有其它更有价值的……

我更慌了,表示不愿意肉偿,连伯一拍脑门,告诉我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我可以帮莫珩完成一件心愿,就当做抚慰他心灵的表示。

三天后,当我将连伯的建议告诉莫珩时,莫珩着实愣了很久,脸上的失落久久不能退去,沉默的望着我,仿佛只要望着我就能让我把方才的建议忘了。

莫珩说:“我好像还没有什么心愿未了。”

我一想也是,他都是城管了,一呼百应,若有未了的心愿,还愁没人去做么。

我说:“那什么……”

他突然插话道:“但如果胭脂姑娘不嫌弃,能不能帮我走一趟云州城,找一个人问一句话?”

我眨眨眼,搞不清楚找一个人问一句话为何非要我去,以莫珩的能力,就算是找十个人问十句话也是信手拈来的简单,我想,这应该不是一句话那么简单的。

见我犹豫,莫珩又说:“这个人你也见过,他叫别云辛。”

我登时一愣:“他和你不是朋友么?”

莫珩说:“就是因为是朋友,所以有些话才不方便问出口。”

连朋友都不能说出口却要假他人之口的话,一定不是什么好话。

我说:“这个恐怕……”

莫珩又将我打断:“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

故事很简单,出场人物有三,别云辛和他的弟弟别云州,还有莫珩的妹妹莫媛。

莫媛本是养女,是作为莫珩的童养媳带进城府的,从小就被教导的知书达理,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所有人都以为莫媛会是将来的城主夫人,直到莫媛十六岁那年随莫珩头一次外出参加启城的秋收宴,一眼就看中了风度翩翩的别云辛。

莫珩疼惜莫媛,回了天启城便下了礼聘。不出一个月,莫媛就坐上了云州城抬来的花轿,心花怒放的嫁去了异地。

又过了一个月,莫媛捎来一封信,信里婉转透露到她的痛苦。大抵就是她原本爱上的是别云辛,但不想嫁过去洞房花烛后第二天才发现身边的丈夫叫别云州,接着日日见到别云辛在自己面前晃悠,又不得不对别云州夜夜承欢,内心痛苦万分终于酿成心病,不忍对外人提起,更不忍质问别云辛,只好写书一封送回娘家求助。

算算日子,莫媛已经嫁过去两年了,莫珩派去的心理医生都被莫媛遣了回来,因为莫媛自小就是按照城府夫人的教育制度被养大的,很早就养成了多疑且不能轻信旁人的性子,虽说心理医生都有职业道德,但遇到莫媛这样的心病也难掩八卦的心理,所以至今没能有人让莫媛敞开心扉。

按照莫珩的意思是,他信任我,相信他的妹妹应该会和他心有灵犀也信任于我,再加上大家都是女孩子,说起话来更加贴心,也更容易开导。最关键的是,我是启城灭城后唯一一个坚/挺的活下来的女人,可见心理素质多么强大。

说到启城,我便不得不问:“莫珩,我能问你个问题么?”

莫珩惊讶地看着我:“你还是头一次叫我的名字。想问什么就问吧。”

我说:“哦,其实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问题,纯属我个人好奇,我就是想知道在启城最危难的时刻,其它三城为何按兵不动,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城走向毁灭,你们晚上睡得着么?”

莫珩面无表情的审视了我好一会儿,眼里透不出他的想法,我只能凭空猜测。我想他可能是觉得我大不敬想杀我灭口,但又考虑到尚有求于我,所以还在是现在掐死我还是等我回来再掐死我的思想中交战着。

最后他说:“胭脂,你知道什么是国家么。维系国家的是政治,不是恻隐之心。”

我说:“我不懂政治,我也没有恻隐之心,只是觉得三国为了自己而牺牲了启城,是很不人道的,那不仅是一个城,里面还有很多生命。”

莫珩笑笑:“你真是个好姑娘,胭脂。”

我也笑笑,皮笑肉不笑。

莫珩拉着我坐下,极有耐心的跟我说了天启城的背景。天启、明日、云州一向是互相赖以生存的,邦交友好,没有人敢打破这个平衡,因为一旦有一家倒台了,势必会牵扯另外两家,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说的就是这回事。所以启城遭难时,只要有一家决定袖手旁观,另外两家为了维系三国的平和,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只能说启城太不会选时候出事了。

我问莫珩,当初提议袖手旁观的是谁。

莫珩说,是云州城的别云辛。

我开始讨厌别云辛,理由很简单。假如别云辛提议说“咱们一起加点赋税吧,最近缺钱花”而得到另外两个城主的呼应,我会觉得别云辛是一个很会花钱的城管,假如别云辛提议说“城府的美女不够睡了,咱们引进点外国妞儿吧”而得到另外两个城主的呼应,我会觉得别云辛是一个很好色的城管。

不管别云辛是贪财的还是好色的,那都是身为一个有权有势的男人应有的态度。因为若是当权者既不贪财也不好色,那他或许就会贪图人命,就像别云辛对启城的态度。而且不管怎么看,别云辛都像一个喜欢带头闹事的人。

我告诉连伯我的这番想法,还有接下来的去处。

连伯表示担心,劝我不要去。他认为我一定会报复别云辛,我说如果有能力,我或许会报复,但我没有能力,所以一切都是枉然。

连伯说:“一个女人若想报复一个男人,总会做到的。”

我不接话,反问:“连伯,依你看,什么才是合格的当权者?”

连伯说:“像别云辛那样,在他治下从未加过一分赋税,也没强抢过民女,至今未婚,一心向政,爱民如子。”

我又问:“那咱们启城的城主呢,他就不合格么?”

连伯说:“咱们城主太优柔寡断了,他的仁慈不会延续国家的生命,只会加速灭亡。”

也许连伯是对的,作为当权者,别云辛是出色的,可是作为一个人,我是瞧不起他的。

记得来天启城前,我心里装着两个问题,一个是莫珩为什么不选合欢,一个是莫珩为什么不救启城,现在都得到了解释,我也要离开天启城了,很想尽早赶到云州城,想问问别云辛若他能预见启城的惨淡下场,是否还会坚持当初的提议。

我相信,我很快就能知道答案,但我却不知道当我知道答案后会怎么做。

连伯说,一个连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事都没把握的女人,是最可怕的女人。

临行前,莫珩将莫媛的所有生活习性巨细无靡的跟我说了一遍,我这才想起问他:“莫珩,你说叫我去见一个人去问一句话,就是莫媛么?你要我问什么?”

莫珩沉吟良久后说:“不,我是希望你能开导莫媛,倘若不能也不便强求。至于那个人,我是想你借由照顾莫媛之便,见一见别云辛,帮莫媛问一句,他对莫媛是否没有半点情意……若是没有,我希望你能转达给莫媛,让她早点死了这条心。”

我想莫珩的意思是让莫媛早点死心便能早点解脱出来,但是按照莫珩的叙述,莫媛应该是个世间少见的死心眼姑娘,否则也不会为了昔日的一见钟情要死要活了两年。别云辛和别云州是双生兄弟,莫媛既然能爱上别云辛的脸,相信别云州的脸也是一样可以用的,到底她是如何分辨两兄弟的不同还非要分出个高下呢?也许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其中一个消失,没有了复制品,莫媛也许就不会苦于不能两者兼得了。

我说:“莫珩,你有没有想过,莫媛最大的苦恼就是为什么她爱上的不是一个人,或者是为什么她不能两个都嫁?要是别云辛告诉我,他也是爱着莫媛的,莫媛会不会被逼疯?要是别云辛心里根本没有莫媛,你让莫媛死心的同时,会不会也逼死她的人?为什么不让莫媛永远生活在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境界中,那样她或许能为了一个问不出口的答案坚持活下去,要知道,人只有有希望和有遗憾才有活下去的动力。咱们还是不要抹杀这一切吧?”

莫珩考虑了半响,说:“你说的有理,可是据人汇报,莫媛她已经快不行了,她只是想在有生之年得到一个答案。”

我说:“哦,那咱们是该圆了她的梦。”

莫珩皱着眉,一副痛苦状,叹了口气,说:“圆了莫媛的心愿,这就是我对你的唯一要求,等你回来,咱们便成亲。”

然后他向我伸出一只手,白而修长的手指,令人着迷。

我说:“你有一双好看的手。”接着我低头看向我的,粗糙,干燥,指甲还有裂痕。

他没有答我,只是微笑,唇角有浅浅的酒窝。

可惜这样美好的一张脸,我却没有独占的欲望。

我说:“莫珩你是想补偿我么?也犯不着赔上自己的一辈子。”

莫珩沉默了会儿,说:“本来只是想试试你,没别的意思。”

我:“……”

故事说到这里,我看向面无表情的勾刑:“勾刑,你觉得这个故事的可信性有多高?”

勾刑一脸犹豫:“这就是你恢复的记忆?”

我点点头,想到合欢,想到别云辛,想到传说中的胭脂就是自己,五味杂陈真是言语难以诉说。

我说:“恢复这段记忆时,我为合欢感到伤感,还为自己曾经的作为感到不耻,不知道当初为什么要那么对别云辛,如果他也是别云州那样的人,我那时是有多狠心才下的去手啊。”

勾刑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伸出一只手,冰凉的手指轻轻托起我的下颌,皱着眉看着我纠结的脸:“站在别云州的立场上,也许你当初是做错了,可站在胭脂的立场上,你是个了不起的姑娘。”

我微微一震,一把抓住他的手,握在手心里看:“勾刑,你的手长得真好,这么好看的手,倒不像是乞丐的手,在当乞丐之前,你是做什么的?”

勾刑反握住我的,似笑非笑道:“这只手以前曾经握着一个女人走了很久。”

我呆呆看他,脑中一片空白:“那后来呢?”

勾刑轻声道:“后来,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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